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文件
湘建價計[2008]3 1號
關于印發《湖南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》和工程消耗量標準水平動態調整及統一解釋的通知
各市州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、各有關單位:
為了完善工=量清單計價辦法,提高工程造價管理水平,使消耗量標準更真實、準確地反映社會平均水平,為工程造價確定與控制提供科學依據,根據省建設廳“關于頒發《湖南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》及有關工程消耗量標準的通知”(湘建價〔2006〕33O號)中關于對工程消耗量標準實行適時動態管理的要求,我站發出了“關于開展工程計價調研和收集消耗量標準水平調整意見的通知”(湘建價計〔2008〕10號),對社會廣泛征求意見,要求對我省現行計價辦法和有關消耗量標準執行以來,在實際工作中遇到新工藝、新材料需要補充的項目、對消耗量標準偏高或偏低需要調整水平的項目、以需要作統一解釋的問題等及時報送我站。根據廣大工程造價專業人員的反饋意見和要求,我們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對提出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,并統一了解釋,對水平偏高偏低的項目進行了動態調整,對缺項部分予以補充,同時,對消耗量標準錯漏之處予以勘誤和完善, 現將《湖南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》和工程消耗量標準水平動態調整及統一解釋予以印發,請遵照執行。
本水平動態調整及統一解釋印發前,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雙方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,已辦理工程結算的不予調整。前期解釋與本解釋有出入的以本解釋為準。為便于社會使用,我們已將該通知上網,查詢或下載請登陸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(網址:www.hnccic.com)。
二o o八年十月二十四日